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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法规定:车库不能出租住人了

国务院新发布的《住房租赁条例》于2025年9月15日实施,
第7条明确表明:“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、过道、地下储藏室、车库等非居住空间,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”。
如有违反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拒不改正的,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,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。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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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超亮 LV1 路人
    要是有钱有大别野,谁愿意住车库啊。
    这个社会对穷人来说,满满的恶意。
    昨天 08:51 · 江苏
    14 回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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