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溧阳夜市提拉米苏摊主被指骚扰女性并恶意造谣,消费者权益与网络文明再引关注

时间:2025年8月19日
地点:江苏省溧阳市夜市
人物:提拉米苏摊主(以下简称“D”)与女性顾客
一、事件经过:
据当事人女性消费者反映,她长期光顾D在溧阳夜市经营的提拉米苏摊位,并添加其微信便于购买。8月19日晚,该女士在朋友圈发布身穿比基尼的海边照片后,D突然通过微信对其进行言语骚扰。当事人明确拒绝后,D不仅未停止行为,反而变本加厉,甚至造谣称其“患有艾滋病”。
当事人表示,此前双方并无矛盾,仅为商家与顾客关系。其朋友出于愤慨建群谴责D的行为,但D拒不认错,继续发表不当言论。
二、当事人回应:
“在海边穿比基尼非常正常,我父母也支持我的穿衣自由。他的骚扰和诽谤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。”建议该女士表示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。
三、争议焦点:
1. 商家利用微信这类社交工具进行客户维护时,是否应恪守职业边界?
2. 女性穿衣自由是否成为被骚扰的借口?
3. 造谣传谣尤其是涉及他人健康隐私的行为,法律与道德上应如何定性?
四、律师说法:
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,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最高可处十日拘留并罚款。如造成严重后果,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。此外,通过网络散布谣言也违反《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四条,平台方应当及时处置不良信息。
五、人民评论:
穿衣自由≠同意骚扰,顾客信任≠越界借口。商家应以专业态度维护客户关系,而非滥用社交权限实施骚扰甚至诽谤。此类事件不仅揭露个别经营者素质低下,更提醒我们:在数字经济时代,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网络言行规范亟需加强。
报道声明:本文基于当事人单方面陈述及聊天记录截图,涉事商家暂未回应。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,呼吁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。
如有类似经历或线索提供,请留言评论。
愿每一位消费者都能被尊重,每一个声音都不被湮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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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她是我女人 LV10 知州
    1楼
    报警。
    8-22 14:15 · 江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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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小咕噜 LV1 路人
    2楼
    报警撒
    8-22 14:16 · 江苏
    回复
  • 66688 LV18 太上皇
    3楼
    一傻二蠢三做作,这种事居然靠群骂靠发帖?当时直接报警就好了
    8-22 14:28 · 江苏
    3 回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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