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朝元老史贻直:清代官场的“不倒翁”
十九岁中进士,八十二岁寿终正寝,江苏溧阳人史贻直历经康熙、雍正、乾隆三朝,在波谲云诡的清代官场中屹立不倒。他历任1三部侍郎、五部尚书、四地总督,最终官至文渊阁大学士,成为清代政治史上一位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。
史贻直,字儆弦,号铁崖,康熙二十一年(1682年)出生于江苏溧阳一个官宦世家。其父史夔是康熙二十一年进士,官至詹事。出身书香门第的史贻直自幼聪颖过人,对古代典章制度尤为熟悉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年)他考中举人,次年联捷进士,年仅十九岁便踏入仕途。初入翰林院任职时,他从检讨做起,经过五次升迁,最终成为侍读学士。在翰林院的历练岁月,为他日后漫长的官场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雍正即位后,史贻直的仕途进入快车道。雍正元年(1723年),他被任命在南书房行走,不久便升任吏部侍郎,随后历任工部、户部侍郎。雍正对史贻直的信任体现在多次委以重任。雍正七年(1729年),他被派往福建查处巡抚朱纲弹劾按察使乔学尹等案件,办案公正得当,得到雍正赞赏,被任命署理福建总督。在福建任上,史贻直针对水师巡海时携带货物走私逃避关税的问题颁布禁令;同时巧妙调剂台湾与福建四府的粮食供应;还规范了内地兵戍台湾的往返秩序。雍正八年,史贻直被调任署理两江总督。因江苏溧阳是他的家乡,按照清代回避制度,他上疏请辞,但未获批准。此后他又被授予左都御史,仍留任两江。
乾隆帝登基后,史贻直的仕途再上新台阶。他先被委任署理湖广总督,任内提出了多项改革措施。针对州县官员亏空仓谷的定罪标准,他建议调整折银比例,被朝廷采纳成为法令。他还主持重筑了武昌城西南的长堤,自王惠桥至土城矶,堤长一千三百余丈,历时三年完成。在盐政方面,史贻直实事求是地处理了湖广地区错入川、粤的州县私食邻省盐的问题,避免强行推行淮盐导致官商交困。返京后,史贻直历任工、刑、兵、吏诸部尚书。乾隆七年(1742年)署理直隶总督,不久被召回京任协办大学士。乾隆九年(1744年),授文渊阁大学士,达到仕途巅峰。
在乾隆朝复杂的党争中,史贻直也曾遭遇风波。他与鄂尔泰交好,其子鄂昌甚至称史贻直为“伯父”。乾隆二十年(1755年),鄂昌任甘肃巡抚,史贻直曾请托他为次子史奕昂谋求甘肃布政使之职。后来鄂昌因胡中藻案被赐自尽,史贻直请托之事也被发现。乾隆帝念及史贻直一生勤慎,并未深究,只令他退休回籍。两年后,乾隆南巡时,史贻直在沂州迎驾,又被召回朝廷仍授大学士,领工部尚书,加太子太傅。
史贻直晚年备受荣宠。乾隆二十五年(1760年),乾隆帝因他中进士已满六十年,特赐诗嘉奖,称其为“人瑞”。乾隆帝还特许他参加祭祀典礼不必随班行礼,可乘肩舆入直。乾隆二十七年(1762年),史贻直请求退休,获准后乾隆帝还特别规定每年给他加俸五百金,作为退休待遇。史贻直于乾隆二十八年(1763年)病逝,享年八十二岁。朝廷赠太保,谥号文靖,入祀贤良祠。
史贻直的墓地位于江苏溧阳夏庄村,占地13500平方米。如今虽只存留石龟、石翁仲、石马、石虎等遗迹,但仿佛仍在诉说这位三朝元老的不凡生平。史贻直为官六十余载,几乎贯穿整个康熙后期、雍正朝和乾隆前期。他历经政治风波而始终身居要职,这在中国古代政治史上是不多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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